跳到主要内容
BOLANTE International Trade
欧盟合规

把一台空调投放到欧盟市场,究竟要过哪些关。

这门生意里的摩擦大多不在价格。而在于某个机型能不能合法投放欧盟市场、单证能不能经得起海关或市场监督机构的检查,以及制冷剂能不能上你原计划的那条船。以下是这个品类适用的要求,以及我们为此做的事。

01

一个型号到你手上之前,我们核查的六件事

这部分工作在价目表上看不见,却正是一家贸易公司对你而言可能比它采购的工厂更有价值的原因。

  1. 01制冷剂与 GWP,写进合同R290 的 GWP 为 3;自 2020 年起,充注 GWP 150 及以上制冷剂的移动空调已不得投放欧盟市场。同一平台为不同市场分别生产 R290 和 R410A 版本时,合同技术附件逐个型号锁定 R290,确保不会有含糊的指令流到生产线上。
  2. 02声功率,不是声压中国工厂的目录几乎都写声压。EPREL 和能效标签要求的是按 EN 12102-1 测得的 A 计权声功率。两者大约差 10–12 dB,这个差别不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在我们的产品页上,两者分开列示、分别标注。
  3. 03额定输入功率与证书铭牌对照能效等级就是额定制冷量与额定输入功率的一道算术题。目录上印的输入功率如果与安规报告里的铭牌额定值对不上,它背后的等级就站不住。我们先核对两者,再把数字转给你。
  4. 04型号代码一致报价单上的型号和证书上的型号必须指向同一个产品。两者不一致时,我们先取得工厂的书面确认再报价。这是很常见的出错点,单凭这一条就足以卡住一次注册。
  5. 05证书的覆盖范围、持有人与有效期覆盖姊妹型号的证书,不等于覆盖你的型号。我们会看型号清单、签发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核实证书持有人就是实际为你生产的那家企业。
  6. 06随货同行的文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自愿性 CE 证明书不是欧盟符合性声明——大多数证明书本身就写明了这一点。符合性声明由制造商签署,而按欧盟法律,必须能出示它的是进口商。付定金之前,我们就把谁签什么说清楚。
这并不意味着什么. 我们不是检测机构,也不出具证书。性能数据来自生产工厂,有检测报告的,来自出具报告的认可机构。我们增加的,是核查这些数字是否自洽、标注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一份覆盖你所买型号的文件作支撑。

我们能提供什么。 每个型号在报价前都要过这几道核查。哪个型号还有一项没过——声功率报告还在委托中、等级依据只是书面申报——它的产品页上就会写明。

02

能效标签:不同产品用不同标尺

移动空调——单管与双管机型——适用委员会授权条例 (EU) No 626/2011,仍然使用旧的 A+++ – D 标尺。它们按稳态值评级:制冷看 EER ,制热看 COP 。

固定式分体机适用同一条例,但按季节性值评级—— SEER 与 SCOP。所以即使两者都标“A+”,分体机和移动机的等级也不可比:底层的测量口径不同,把它们放进同一列表格对比会得出错误结论。

2021 年在其他品类引入的 A–G 新标尺,并未适用于空调。如果供应商给你的移动空调发来 A–G 标签源文件,那这个标签就是错的——而在口岸,标签错了是进口商的问题,不是工厂的问题。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与制造合作方协同确认:某型号所报等级来自其产品类型对应的正确指标,且声明的 EER、COP、SEER 或 SCOP 数值可追溯到检测报告,而不是一份销售资料。

03

货物投放市场之前完成 EPREL 注册

凡带能效标签的型号,都必须在投放欧盟市场 之前 完成欧洲能效标签产品数据库(EPREL)注册。注册记录承载标签与产品信息表,也是市场监督机构最先核查的内容。

有两项变化让非欧盟供应商的处境明显变难。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起,供应商验证成为强制前提:未通过验证的账户无法注册新机型,也无法修改已有注册。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法人电子签章验证要求使用 NTR (国家商事登记)身份类型,而在欧盟境外登记的主体无法独立满足这一条件。

实务上,非欧盟制造方通过设立在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完成注册,或者这项责任落在作为进口商的你身上。无论哪种,都必须在出运前定下来。一个柜到了鹿特丹却没有有效 EPREL 记录,是一种代价很高的搞清楚责任归属的方式。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与制造合作方就每个型号的 EPREL 路径进行协调。在你注册之前,我们会确认每个申报值背后都有文件、你拿到的是声功率而不是声压、证书上的型号代码与你购买的型号一致。若由你作为进口商登记,我们按数据库要求的格式提供标签数据与产品信息表,确保在订舱之前完成注册。

04

欧盟责任人:必须印在箱子上的那个名字

移动空调受低电压、电磁兼容、RoHS 和生态设计规则约束。根据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起适用的市场监管条例 (EU) 2019/1020 第 4 条,这类产品只有在欧盟境内设立的经济运营者对其负责、且该运营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出现在产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时,才能投放欧盟市场。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适用的《通用产品安全条例》(EU) 2023/988 把同样的要求扩展到一般消费品。

对我们的大多数客户来说,这个运营者就是进口商——也就是你。作为进口商,你还要把自己的名称、注册商号或商标以及邮寄地址标在机身上;做不到的,标在包装上。实际操作中,这是铭牌和外箱上的一个固定区域,在图稿批准之前就定好尺寸和位置,旁边是法规要求的可追溯信息:型号标识、批号或序列号,以及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一家在中国注册的贸易公司不能替你承担这个角色,我们也不会跟你说可以。若改由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承担,会在下单前安排好。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在图稿阶段就在铭牌和外箱上预留进口商信息区,而不是等到第一个柜刷唛时才发现漏了。

05

制冷剂:R290 改变的是出运方式,不只是参数表

R290 (丙烷)的 GWP 约为 3. R32 为 675. R410A 超过 2,000。对移动空调来说,法规已经替你做了选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充注 GWP 150 及以上制冷剂的可移动式房间空调不得投放欧盟市场——R32 和 R410A 都被排除在外。

R290 是易燃制冷剂,这改变的是出运流程而不只是规格。海运必须按危险品订舱,安全数据表须随订舱提交给船公司,承运人的接收条件——包括单机与单柜的充注量上限——必须在锁舱前确认。

这既是合规问题,也是排期问题。危险品订舱的截止时间早于普货,旺季舱位更紧张,所以你选的制冷剂会直接影响你能对自己客户承诺的交期。

R290

≈ 3

GWP

R32

675

GWP

R410A

> 2,000

GWP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与制造合作方协同取得各型号的安全数据表与申报充注量,并在给出装运日期之前,与船公司确认危险品接收条件与充注量限制。

06

随货同行的单证包

每一票货都随附一套单证,让你无需再回来找我们就能完成清关、并应对市场监督机构的问询:

  • 01欧盟符合性声明(CE)

    载明型号及其所依据的指令

  • 02RoHS 文件

    该型号的有害物质限用证明

  • 03欧盟能效标签

    按该产品类型正确标尺制作的源文件

  • 04产品信息表

    须与 EPREL 注册内容一致的数据集

  • 05用户手册

    按目的市场语言提供

  • 06技术规格书

    验货所依据的签署版规格书

这个品类通常适用低电压指令、电磁兼容指令与 RoHS,具体符合性路径取决于机器的结构。我们会要求工厂写明其声明所依据的指令与协调标准,而不是接受一张带 logo 的通用证书。

逐单出具的出运单证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提单
  • 原产地证
  • 安全数据表(R290)
  • 危险品申报单(R290)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与制造合作方协同,按型号、按订单整理单证包,并在批量生产之前把单证草稿发给你确认,而不是装完柜再说。

07

强迫劳动禁令:2027 年 12 月起,工厂的用工记录决定货能不能进关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Regulation (EU) 2024/3015)自 2027 年 12 月 14 日 起适用,禁止任何生产环节涉及强迫劳动的产品在欧盟市场投放、销售,也禁止从欧盟出口。禁令针对的是产品本身而不是企业,且没有起征门槛——一柜移动空调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在范围内。

被认定的范围比「明显强迫」宽得多。周工时长期超出法定上限、加班并非真正自愿、加班工时未按法定倍数计酬、未参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以押金或扣证等方式阻碍工人辞职,都会被当作风险指标。工人签过「自愿加班同意书」也抵消不了长期超时的事实——被审视的是那个模式,不是那张纸。

核查沿供应链向上追溯,不止步于组装厂。压缩机、钣金、电机、包装——二级甚至三级供应商出问题,一批本身完全合规的货同样会被扣住。

举证责任落在把货投放欧盟市场的一方,也就是进口商。监管方一旦形成合理怀疑,就由该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加班审批、社保缴纳凭证与劳动合同。证据链不完整不是中性的,会被直接视为无法自证。而且一个成员国作出的决定在全欧盟联动执行,货物可能被扣留、责令撤出市场直至销毁。

会被读作风险指标的情形

  • 周工时长期超出法定上限
  • 加班并非真正自愿
  • 加班工时未按法定倍数计酬
  • 未为工人参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
  • 以押金、扣证或离职条款阻碍工人辞职
  • 考勤记录与工资表对不上

与禁令配套的还有《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CSDDD),它要求欧盟大型企业对自身供应链做人权与劳工尽职调查。该指令的适用门槛与时间表在通过后经历过修订、目前仍在变动,所以真正决定你处境的不是指令本身的适用范围,而是你的客户写进采购合同里的那一条。这也是为什么欧洲进口商现在在询盘阶段就索要 amfori BSCI 或 SEDEX/SMETA 报告,而不是等到验厂阶段。

我们能提供什么。 在把工厂推荐给你之前,我们核对它现有的第三方劳工审核报告——amfori BSCI、SEDEX/SMETA——是否在有效期内、覆盖的是不是同一个生产场地而非关联厂,并把报告转给你。我们在与工厂的采购合同里写入劳工合规条款,把留存记录与配合核查的义务留在工厂一侧。我们是贸易公司不是审核机构:不做现场审核,不出具审核结论。工厂拿不出报告,或不肯签这条款,我们会直接告诉你,并另找一家。

08

物流:装柜量本身就是一项商务参数

我们以海运整柜为主。移动空调远在压到重量上限之前就先满了体积,所以装柜量本身就是一项商务参数:每个产品页给出每 40HQ 的约数,报价单写明 20ft、40ft 和 40HQ 的精确装柜量——因为这个数字对你落地单价的影响,比出厂单价更大。

参考交期为订单与定金确认后 30 至 45 天 装柜,另加约 30 至 40 天 港到港至北欧主要基本港。两个数字都会随季节与航线变化,我们逐单确认,而不是当作承诺来报。

试单可以走拼箱,但这个品类拼箱通常不经济,而且机器充注 R290 时会让操作更复杂。

我们能提供什么。 我们在报价时一并给出各型号装柜量,并在你下单之前(而不是之后)确认船期与危险品接收条件。

有规格想让我们核一下?

发过来。如果某个机型按你要求的规格无法投放欧盟市场,我们宁愿在询盘阶段就告诉你,也不想等你已经对自己的客户报了价之后才说。 我们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